學生請假規定請注意!為維持教學品質及進度,請各位學生及家長務必配合按時出席上課,除有不可抗力之因素,一結婚個月限請假一次,並需依下列規定完成請假,否則將予以登記「曠課」並扣堂數。1.請假需於教室上班時間房屋貸款(13:00~21:00)來電告知,非上班時間可用傳真告知。電話:03-3223919 傳真:03-32239452.事假需於預定上代償課時間一天前完成請假。3.病假需於預定上課時間四小時前完成請假。以上規定務請遵守,以利教學。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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